關于東方金賬簿貨幣市場基金“十一”節前暫停申購的公告
時間:2008-09-22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2008年部分節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辦發【2007】120
號)和滬、深證券交易所休市安排,現將東方金賬簿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有關事項提示如下: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法律法規和《東方金賬簿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
一、
二、
三、
四、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5】41
號)第十款的規定“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投資者于9 月26日申購本基金,則自下一工作日即
請銷售機構據此安排好有關資金交收工作。本基金銷售機構包括:
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中心(含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及網上交易平臺)、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東北證券、廣發證券、
或登陸本公司網站m.sintechco.com 獲取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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