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時間:2015-12-0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現將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東方央視50”或“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結果、決議以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東方央視50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東方央視50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大會表決投票時間為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17:00,會議審議了《關于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會議議案”)。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對本次大會的表決進行了計票。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員對計票過程進行了公證,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對計票過程進行了見證。表決結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為2015年10月21日,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份額為24,039,620.83份。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中,同意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為14,629,846.37份,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60.86%;反對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為0,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0%;棄權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為0,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0%。其中,同意本次會議議案的基金份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本次會議議案有效通過。
本次持有人大會的公證費12000元,律師費10000元,合計22000元。根據《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以上費用列入基金費用,由基金資產承擔;其他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二、東方央視50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于2015年12月1日表決通過了《關于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本次大會決議自該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將自該日起五日內將表決通過的事項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事項實施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將自2015年12月3日起對東方央視50實施轉型,自基金轉型實施之日起,《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東方啟明量化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同時生效,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正式變更為東方啟明量化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轉型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以及招募說明書將于轉型實施之日登載在基金管理人網站。
四、備查文件
1、《關于以通訊方式重新召開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附件一:《關于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托書》
附件四:《關于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說明》
2、《關于以通訊方式重新召開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關于以通訊方式重新召開東方央視財經5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5、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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